1912年由蔡元培主持制定的《大学令》中,欧博即已确立了教授治校、民主管理的大学校务管理原则,规定大学设立评议会,各科设立教授会,但在北大没有得到很好施行。蔡元培初到北大时,仍然“是一切校务,欧博娱乐都由校长与学监主任庶务主任少数人办理,并学长也没有与闻的”。蔡元培任校长后,当年即组织了评议会,从全校每5名教授中选举评议员1人,校长为当然的评议长。评议会为全校最高的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凡学校重大事务都必须经过评议会审核通过,如制定和审核学校各种章程、条令,决定学科的废立,审核教师学衔,提出学校经费的预决算等。接着组织各门教授会,由各门的教授公举教授会主任,任期两年,其职责是:分管各学门的教务,规划本学门的教学工作。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