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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满人入仕及迁转途径考察

时间:2024-05-26 01:39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38 次
在清朝统治政权中,宗室、觉罗贵族、旗人(满人)是其政权的基础和依靠的主要成分,正是这一点,使清朝的统治表现出鲜明的民族色彩:维护满族的统治民族地位,保证满族人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某些突出特权…

“仕”是中国封建士人最基本的社会出路。自隋唐以降直至明朝,尽管科举考选制度代有损益,然而,对整个社会而言,“读书做官”已成为社会中人改变个人及家族命运的所有希望和寄托,科举制也成为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天经地义,甚至成为判断王朝统治政策“有道”与“无道”的重要标准之一,当然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中人的价值取向和社会的稳定。清朝定鼎之初,为缓和满汉对立和瓦解抗清力量,迅速恢复了科举制。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安定天下读书人,改变满洲贵族在汉族人中“野蛮”“尚武”形象,实行满汉地主联合统治的最主要措施。随时间的推移,清朝的科举制所发挥出的对清朝统治的逐渐稳固的作用日益明显而巨大。但是,清朝统治者从未忘记满汉之间的差异和应该区别的不同地位。对于他们而言,民族问题就是政治问题,不仅因为满族人没有文化,不可能在满族人中根据文化水平的高低来判断人才的优劣,他们还深知,满族之所以能迫使汉族人屈服,恰在于重武轻文。自然地,维持满族人尚武精神和对汉族人永久保持的武力优势,对这个政权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汉族人崇尚的价值观不能成为满族人崇尚的价值观,一定要在满族人中确立另外一根指挥棒,不仅使其成为满族人的崇尚和追求,也要因此确立一种与汉族人才选拔的不同标准。而这种标准又必须显示着对满族人的优待,使满族人能够顺利而又意愿地进入统治体系,同时也能体会到自身与汉族不同的、与大清政权之间的亲和力。正是基于此,在清廷以科举制向汉族人示好的同时,又对满族人实施了另外的、具有独创性的选举办法:满族人跨入仕途的门槛,不必像汉族人那样重科甲出身,可供其选择的方式多样而宽松。

清朝定例,汉人必由翰林出身始堪大拜,而满人则无论出身如何,均能资兼文武,位列将相,且常有满汉之人同年同署同官,汉人积滞数十载不得迁转,满人则俄而侍郎,俄而尚书,俄而大学士。笔者对清朝先后担任过内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的121位汉族官员的入仕迁转途径进行统计,科举出身的为118人,其中举人只有3人,其余全部为进士出身;同样,笔者又对在内阁中先后任同等职位的100位满族官员(包括宗室和觉罗)进行考察列表如下:(单位:人)

在清代,内阁是位于六部之上的正一品衙门,殿阁大学士勋高位极,有“宰辅”之称,虽然“雍正以后,承旨寄信有军机处,内阁宰辅,名存而已,”但任军机大臣者,除亲王外,其首领必是大学士。这样一个对官员文化水平要求极高的机构,对于汉族官员,则“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选拔途径唯一、标准苛刻,他们只能“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参加科举考试,凭功名入仕;而对于满族官员来说,却“仕进之阶,不泥一辙”。

表一中,满族殿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的出身达18种之多,几可称之为“杂流并进”,足可概见满族人的主要任官路径,而各种出身所占的比例、对清朝官僚体制的影响又不尽相同:

1、以军功晋身,承袭世爵世职。

满族是由马背上兴起的少数民族,因勇武而崛起,凭武功征服了中原汉族王朝,入主华夏。在其入关前,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官僚体制,大多时候都处于征战状态,“国家命将陈师,立法鼓励,凡效力行间者,各按功绩,分别等第,记册给牌,移咨吏部授职。”早在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之初,即对八旗军功作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大兵凯旋之后,询问统兵主帅,实叙官兵劳苦情形,分作等第,给与功牌。如应即授职者,移咨吏部授职;应注册者,兵部注册,令其再行图功。”可以看到,从清王朝的奠基到统治的稳固,从顺治帝入主华夏,“统一寰区”,到康熙帝“消除三逆,北清沙漠,南定台湾”,雍正帝“青海荡平,西藏底定”,以至乾隆帝的“十全武功”,主要凭借的是八旗军队的勇武,这必然为善于征战的满洲八旗子弟提供数量可观的入仕机会。

依军功之大小,满洲子弟不但会获得级别不同的官职,而且可以获赐爵位或世爵世职。爵位是清朝对宗室贵族有大功者和其他功臣勋将所授予的,“宗室封爵之等十有四” ,此外,对倍受优待的蒙古王公贵族也设有爵位,所有爵位均为世袭;世爵世职主要是对奖励满、蒙贵族以外的旗人、汉人功臣而言,分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九级,其中前五级为世爵,后四级为世职,每一级别中又分不同等别。前三级名称无变化,但后六级在不同时期出现了不同的名称。世爵和世职均可由下一代承袭。

按顺治五年(1648年)规定,“满洲官员开国以来,屡世从征,劳绩久著”,“实授官员一概给与世袭诰命。”清朝开创初期,大多数满洲官员都因屡立战功而获得世爵世职。通过世袭规定,满族不少世家贵族子弟仅凭此资格便可轻松地入仕充任职官。然而,世职官员,因身系满洲,多由“祖父得官”,“往往安于逸乐”,骑射生疏,对清代官僚机构职能造成不良影响,乾隆帝就曾告诫:如果“不能自勉,黜革另袭亦属当然”。通过世袭规定,满洲贵族进一步巩固了其特权地位。

2、担任侍卫。

顺治四年定侍卫制度:“在京三品以上及在外总督、巡抚、总兵等,俱为国宣力,著有勤劳”,“各准送亲子一人,入朝侍卫,以习本朝礼仪,朕将察试才能,授以任使。”“若御前侍卫,多以王公、胄子、勋戚、世臣充之,御殿则在帝左右,从扈则给事起居,满洲将相多由此出。若乾清门侍卫,则侍从立于檐霤,扈跸则弧矢前驱,均出入承明,以示亲近。若大门侍卫,则宿卫禁闼,执戟明光。”可见,侍卫无疑是八旗子弟中的一群“骄子”“一经拣选”“不数年辄致显职者,比比也”。以侍卫任官而荐擢尚书、督抚大员者不少。如康熙朝保和殿大学士、议政大臣索额图;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明珠;乾隆朝保和殿大学士、户部尚书傅恒;闽浙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傅恒之子福康安等均以侍卫起家而官至显职。

3、笔帖式。

“笔帖式”原为满语,汉译为“书记手”,主要负责翻译、抄写、传递文书及管理档案的工作。“满人入官,或以科目,或以任子,或以捐纳、议叙,亦同汉人,其独异者,惟笔帖式。”笔帖式之称源于满语“巴克什”。清入关前,巴克什分两种,一种为皇帝对臣子的赐号,“国初直文馆者,掌文字,学问优赡,则赐号巴克什”;另一种则是对文臣的通称,“国初文臣皆呼为巴克什”。天聪五年(1631),皇太极“谕曰:文臣称巴克什者,俱停止,均称笔帖式;如本赐名巴克什者,仍其名。此笔帖式设官之制也。”至此,巴克什除钦赐外,俱停止,改称笔帖式。

清入关后,国家制度渐臻完善,文书档案工作日渐繁杂,而考试经史,素非旗人所长,且八旗生齿日繁,清政府遂在各部门广置笔帖式。笔帖式名微但人数最多,充任者遍及中央地方。清制,“京师各部院,盛京五部,外省将军、都统、副都统各署,俱置笔帖式”。比如,吏部笔帖式共74名,满洲占58名;户部121名,满洲占101人,礼部41名,满洲占35人;兵部79名,满洲占63人;刑部123名,满洲占104人;工部98名,满洲占86人。可见,旗人官缺中的笔帖式,数量庞大,而且多数又为满洲缺。

清代,每三年百官要考核评级一次,并以此作为其升转的重要依据,“京察一等”和“大计卓异”都有定额,据《清史稿》志八十六选举六考绩载,笔帖式是八人拔一,而道、府、州、县官是十五拔一,佐杂、教官等百三十拔一,显然,笔帖式虽“其阶级自七品至九品”,但其升迁的可能性要比同品级或较高品级的地方道、府、州、县官大得多。在部、院等机要部门中的笔帖式,更由于谙习政务,补官尤其容易,“或不数年,辄至通显”。福格在《听雨从谈》中说:“康熙四年,奉上谕曰:‘朕前遣侍卫至铁索桥掛匾,还京回奏,彼处督抚馈银六千两。夫一侍卫而费用至此,则凡部院司员、笔帖式等差遣往来,又不知如何矣。’揆度当日情形,笔帖式一官,卑于侍卫,其权要声势,应重于侍卫矣。”

4、科举。

清朝在入关前,“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虽然皇太极时,为发展和壮大力量,分别于天聪三年、三聪八年举行过两次类似科举的考试,但那时还没有形成一种正式的制度。入关后,为保持八旗军队的战斗力,曾一度限制甚至反对八旗子弟参加科举,因此国朝初年,“用人不次”,针对包括满洲在内的八旗科目“时举时停”,“虽翰林学士,不必尽由科目陟阶”。可立朝垂统,面对泱泱中华,又不得不将骑射勇武之术化于优柔深厚的汉族文化之中。顺治八年(1671),吏部疏言:“八旗子弟多英才,可备循良之选,宜遵成例开科,于乡、会试拔其优者除官。”于是,“八旗乡、会试自是年始”。但这时八旗子弟是单独参加乡、会试,单独发榜。康熙二十六年(1687),在清朝的统治日趋稳固后才允许满汉一体应试,同榜揭示。可无论分榜还是合榜,其名额都另行拨定,比例也高,而且往往会临时请旨予以增加。对于清朝宗室子弟,圣祖、世宗时明谕不应乡、会试。嘉庆六年,始准许,应试条件较为宽松,在官学读书和在家读书者均可应试,考试内容也极为简单。雍乾嘉时期,由于统治的现实需要,满汉文化的不断融合,以及科举考试中对满洲旗人的特殊照顾,“士风渐以科目相尚,翰林史职亦不能更以他途进身”,科甲出身的满洲旗人在政治舞台上开始占据主导地位。雍正帝倚任的大学士鄂尔泰,乾隆帝重用的大学士阿桂,皆为举人出身,且都位居首席军机大臣,嘉庆帝时的军机大臣那彦成,道光帝时的英和、穆彰阿,皆为进士出身。

5、翻译科。

翻译科是清代针对八旗子弟特设的选官科目,包括满洲翻译和蒙古文翻译,这是以前历代所未有的。满洲翻译科考试始于顺治八年(1651),于普通乡试之年举行。

清政权在入关前,于太祖时即创立了其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入关后,最高权力虽为满族贵族所掌握,但官员中汉族占绝大多数,而且皇帝诏令敕书、题奏本章等重要文件大部分都为满汉合璧,设立翻译科“既以广八旗士子登进之阶,亦识不忘本业”。但翻译科报考人数历来不多,以此晋身的官员更为少数。“乾隆年间翻译乡试,满洲约五六百人”,至道光年,“考满洲翻译者仅一百三十余人”,“人数既较前多寡悬殊”,而且“应试人员,每以寻章摘句为事,转失翻译本义”。清帝也不无忧虑地屡加告戒,“清语骑射,乃我满洲根本”,“即汉文翻译两端,尚当以翻译为要,若清语骑射久荒,将来必致有失满洲旧制”。

6、官学生与生员。

清代,在满族官员的履历中,常会看到其出身为生员、贡生、监生、官学生、荫生,这些称谓虽与汉族无异,都为在校读书的学生,是国家的储备人材,但更有其自身的民族优越性。清沿明制,称院试录取入学的学生为生员,俗称秀才。对于读书人,从生员开始,就步入统治阶层了,但生员若不经乡试中举,或出贡捐监,成为贡生或监生,也还是不能入仕的。贡生、监生则为就读于清代最高学府国子监的学生。贡生,是科举制度中由府州县学选送至京师国子监读书的生员,意即贡献给皇帝的人才;监生,是指没有取得生员资格,不以贡生身份,直接入国子监读书者。官学生,则指隶属于国子监的算学生及就读于专为宗室或旗籍子弟设立的宗学、觉罗学、景山官学和咸安宫官学等的学生。

以少数民族身份入主中原的清政权,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并使其政权得到汉民族的认同,吸纳了大量汉族知识分子加入其政权,以汉治汉。这就使占全国人口总数1/50的满族,如同孤岛立于汉族及其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又因满人长于武技而短于文治,清朝统治者自入关以后,始终怀有深深的忧患意识。因而清廷在坚持“国语骑射”“首崇满洲”的同时,也在积极提高旗人尤其是满族子弟的文化水平。清人有言:“凡我八旗子弟,固不必寻章摘句,摹拟帖括,思与寒畯争径,然亦必须熟读史汉经籍以为根柢,诸子百家以为应变,再加以阅历,习以掌故,然后始可出为干济之用。总之不求科举可也,不读诗书不可也。”由此,八旗子弟除依例入国子监外,清廷还为他们设立专门学校,不断加强对八旗子弟的教育。在取得生员、贡生、监生、官学生的资格后,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考选并经过一定时期的学习“行走”才得以获得官职,而且通常都从员外郎、中书、主事、笔帖式、库使等微员小吏做起。相对于汉族子弟来说,满洲子弟的考试选拔要容易很多。“外省考取童生定例,皆从县考、府考,方送院考。至于旗下考取童生,向来参领、佐领无考取之例。只据本人所具之呈,转呈都统,咨送学院。”

7、荫生。

荫生之制由汉代“任子”制继承而来。顺治十八年,恩诏:“满汉官员,文官在京四品以上,在外三品以上;武官在京在外二品以上,各送一子入监。护军统领、副都统、阿思哈尼哈番、侍郎、学士以上之子,俱为荫生。其余各官之子,俱为监生。”康熙四年定:“恩诏准荫者,先送国子监读书,后授官职。”与贡监生一样,荫生也必须先到国子监就读,方能授予官职。清代,遇庆典,皇帝根据现任高官品级推恩于其子孙,准其做官的称为恩荫;中高级官员因公殉职,皇帝允许其子弟做官的称为难荫;皇帝对一些名节之臣的贤良子孙,特加恩惠而降旨任用,或将其微职子孙加以提拔的称为特荫,此三种通称为荫生,其目的为“昭朝廷世及之恩,亦以安臣子承家之分”。这种由荫生步入仕途的方式,在清代满族官员群体中亦为数不少,尤其在满族贵族后代中尤为普遍。

8、捐纳。

捐纳作为入仕之一途,是指以钱财买官,始于清初。“当康、雍、乾三朝,以用兵边方,军需浩繁,为顾及国计,不得不另开财源。于是仿历代纳粟办法,推而广之,成为捐纳事例。”这一制度“创于康熙,备于雍、乾,嘉、道因袭之,咸、同以后遂加滥焉。”由捐纳授官,其实是不得以之秕政,清统治者也深知其害,但往往在军需、赈灾之时,修河道工程之际,国库财政一时无力承担巨额开支,在朝大小臣工又别无良策,又因捐纳对统治者确实有利可图,以捐纳授官谋财也就不失为一策。最初只是捐虚衔,不可以捐实职,规模不大,捐纳者也较少。康熙十二年(1673年)改变为出钱买实官。至嘉庆、道光、咸丰三朝,内乱纷纷,捐纳即不止用以济军需、赈河工,还要资以国用。鸦片战争后,清朝政府财政支出激增,于是广开捐例,规定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均可捐纳,满洲旗人也可捐纳。通过捐纳,可以由民而仕,可以优先铨选,可以获得晋升,可以免去考职、年俸不足、试用,可以获得议叙奖励,可以抵销行政处分,等等。这种出身的官员,在官场中比较受轻视,不过,由此得官,而后成为高级官员的也不乏其人,如乾隆朝满洲镶蓝旗桂林,自廪生入赀为工部主事,后迁至四川总督、两广总督;乾嘉时期之觉罗琅玕,捐纳笔帖式,后迁至浙江巡抚、云贵总督;道光朝满洲正红旗桂良,入赀为礼部主事,后渐擢湖广总督、直隶总督、文华殿大学士,任内大臣。清中期以前,正途出身的官员占多数,中期以后,异途做官者越来越多,特别是捐纳为官者,这其中当然包括苦于生计的满洲旗人。捐纳收入也由临时性收入演变为经常性收入,官职变为商品,吏治更加腐败。

此外,清代满洲子弟入仕也可凭借其优越的民族身份,由皇帝亲点,自员外郎(六部属官)、中书(办事之官)、主事(职务以文牍为主,但也分掌郎中员外郎之职,往往在部司中握有实权)、库使(管理仓库的小官)、拜唐阿(无品级的当差者)、銮仪使(掌皇帝仪卫的排列次序及承应之事)、知县等微员小吏而直接获得升迁。

同时,满人任官,文武互用也是一突出特点,以武职或由侍卫任官而荐擢为尚书、督抚大员者不少,如隆克多、讷亲、傅恒及其子福康安、恒瑞等;以文起家,由贡监官学生考选,参加科举入仕而迁领侍卫内大臣、将军、都统者亦不少,如兆惠、温福、明瑞、文孚、英和以及大学士阿桂及其子阿克敦等。这种文武互用好象真如康熙帝所说:八旗子弟已经成为“入则含毫挟册,出而跃马弯弧”的人才,其实这只是对满族任官的一种特殊的信任和倚重,并不一定就真的涌现出了多少文武全才。况且到清中期以后,满族官员即使出任武职也并不一定就熟知军旅之事。所谓“八旗满洲”几乎就是清代军事与战争责无旁贷的一种责任,尽管其“勇武”“骑射”早已成为历史。

尽管满族官员的入仕途径既宽且易,但这还只是一般的考察。如果将满族入仕问题置放在清代统治268年的漫长过程中考察,满族入仕研究的意义就不仅是一种制度的形成和事实的澄清,值得思索的许多相关问题也因此显得非常重要,笔者将作另文详述。

原本,“八旗以骑射为本,右武左文”,若让他们与汉族知识分子真正一体应试竞争,势必中式者寥寥。上述制度和措施,有效地保证了他们的仕途通畅,成为貌似公平,而又与汉人无与、不可攀比的另类,也因此完成了占人口高比例,可与汉人相颉颃的庞大的满族官员队伍。这种选官制度是清朝满人统治的特有产物。

其实,对于满族官员入仕的问题,根本不在于满族统治者是否考虑到旗人的文化水平是否适合“参加”正常的科举。入关初期,满族人的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当然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满族统治者又不能不依靠自己本民族为核心力量。于是,在选官方法上势必采取“满自为满、汉自为汉”的双轨选举方法。有清一代,统治者虽大力倡导尊孔读经,并将教育制度与科举制度紧紧联系起来,但是从根本看,满族统治者在承认汉族文化及中原传统统治方式的同时,还是认为满族有自己的优长:武以胜文。在本民族的教育中仍极力倡导“国语骑射”,坚持满族文化的民族特色。历代清帝反复告诫:骑射、国语乃满族之本务,旗人之要务。因此,清廷历朝统治者决不肯放弃自己的所谓优势!同时,入关之初,天下初定,在选官上对满族人的优待,当然会在提高并保持本民族优越地位;提高旗人的优越心理和忠心维护政权的方方面面起到重要作用。也正是清廷这种满汉复职制的选官方式,及其为本民族子弟提供的宽松的入仕途径,才形成了只占全国人口总数2%的满族对占全国人口总数近98%的汉族有效统治的局面。

可以说,清代,满族尽管与汉族在某种程度上有所融合,但作为一个群体,满族却从未被融于汉族社会之中,清统治者也从未用文化水平的高低来判定满人的优劣。清朝对满族官员实行的这种特殊选举制度,从本质上说,是维护满洲贵族利益的需要,是维护满族统治民族特权的需要,当然也是一种民族差异、歧视和不平等政策。这种政策既保证大清政权维持了近三百年的统治,又有其实行的诸多困难,最终与清政权一同消亡。

【注】文章原载于《满族研究》2009年第4期。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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