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果会不会公示?""劳动仲裁会不会影响到我找工作?"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有的顾虑,欧博官网甚至有很多我们代理的劳动案件当事人也会问我们:"如果案件到了一审,别人是不是就会知道我在跟这个公司打官司?会不会影响我现在的工作?",考虑到这是一个大家比较关怀的问题,所以今天星琛律师为大家带来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想了解的朋友记得不要错过。 写在前面 劳动争议类的案件,可能会经历 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仲裁阶段是仲裁委审理裁决,一审、二审是法院审理裁判。 审理是否会公开? 仲裁阶段,根据《关于印发《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的通知》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除非当事人约定不公开或者有法定的不公开审理情形,欧博否则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一律公开审理。即使仲裁同意有旁听人员,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程序保护,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法院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裁判文书是否会公开? 仲裁裁决书,虽然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中要求"实行’阳光仲裁’,逐步实行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目前实务中劳动仲裁裁决文书是不公开的。 法院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来看,劳动案件如无特别情况,判决文书是会在互联网公布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裁判文书。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九条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批准的人除外。 公民旁听须出示身份证和其他有效的证件。 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旁听人员发放旁听证。旁听证由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星琛说法 仲裁阶段,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及案件代理人、仲裁员,其他仲裁庭组成人员会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仲裁,其他案外人员不会通过公共的渠道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