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一批涉数据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探索数据权益保护规则、有效厘清市场主体行为边界,助推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司法实践。 六个案例中,广州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虎某公司”)诉陈某、寻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为网络直播领域首例涉虚假实名认证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首次判令提供虚假实名认证的网络服务平台商承担关闭被诉店铺的责任,为网络直播健康生态体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司法样本。 案情显示,虎某公司系虎牙直播网站的运营方。因网站规则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虎某公司对主播账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主播实名身份认证作出要求。被告陈某在上海寻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寻某公司”)运营的拼多多平台开设“网络好服务”网店,宣传销售“虎牙直播开通”商品,为用户提供虚假实名认证服务。 虎某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决陈某、寻某公司关闭被诉网店并由陈某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等。 一审法院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因关闭被诉网店理据不足,判定陈某向虎某公司赔偿8万元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虎某公司提出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被诉店铺多个商品链接指向各个直播平台的虚假实名认证服务,且二审证据显示被诉店铺仍在提供相关服务。寻某公司虽多次对侵权销售链接采取禁售、禁止上架等措施,但现有措施仍不足以制止被诉行为。因此,寻某公司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发生,依法应承担关闭店铺的民事责任。 鉴于虚假实名认证服务对直播商业模式和正常营运秩序的危害,以及对直播行业生态损害的严重性,同时考虑到有必要预防、警示和遏制类似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现,二审法院对虎某公司上诉主张陈某及寻某公司关闭店铺的请求,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本案系网络直播领域首例虚假实名认证服务不正当竞争案。本案对主播虚假实名认证的不正当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首次判令提供虚假实名认证的网络服务平台商承担关闭被诉店铺的责任。网络直播行业的迅速发展及其衍生的经济增长,因相应监管滞后导致直播乱象丛生等系列经济、法律等社会问题。网络直播的治理,若仅仅依靠政府监管,存在技术问题等监管难点,应当借助直播行业特别是直播平台实现行业自治和自律。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直播行为的平台提供者和直接管理者,在直播治理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既要加强直播平台的自治,也要落实平台治理的责任。本案作为首次判令网络服务平台商承担停止侵权责任的案件,为网络直播健康生态体系的构建提供了一个重要分析样本。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齐柳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