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迁至青岛的上市公司ST鹏博士(600804)最近又摊上“大事”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鹏博士,欧博abg证券代码:60080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鹏博士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ST鹏博士2012—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针对ST鹏博士等违法行为,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以及其他董监高等14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达3400万元;拟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学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两名高管崔航、王鹏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鹏博士成立于1985年1月,原名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简称“工益股份”,主营电炉炼钢和冶金工模具加工,属黑色冶金和普通机械制造业行业。2002年,工益股份原大股东向鹏博实业转让股权,公司入局网络及软件工程行业;2007年,公司剥离与钢铁相关业务,并通过收购北京电信通进入网络增值服务领域;2013年,公司收购长城宽带,新晋为电信、联通和移动之外的又一大型运营商。 但随后,长城宽带的业绩严重亏损,鹏博士于2020年9月将包括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在内的全资子公司打包卖给中安实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只保留了北京、上海、深圳三地长城宽带业务。2021年开始,鹏博士逐渐向数智服务运营商转型。 2022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高新区变更至青岛蓝谷。鹏博士所属行业为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主营业务分为四大板块,欧博官网分别是智慧云网业务、家庭宽带及增值业务、数据中心业务、产业互联网及数字经济产业园业务,实控人为杨学平。 《事先告知书》显示,深圳市一声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一声达”)、深圳市敏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敏捷”)实际上是ST鹏博士关联方。2020年,ST鹏博士及其全资子公司与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签订有关合同,但ST鹏博士未按规定进行披露。《事先告知书》指出,ST鹏博士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学平隐瞒深圳一声达、深圳敏捷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两名时任高管隐瞒或者未按要求履职,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事先告知书》显示,2022年4月,ST鹏博士子公司通过承债收购方式,分别以2元、1元的价格收购在北京市、吉林省拥有不动产资产的两家企业。为了实现收购,ST鹏博士当月实际分别支付相关款项8亿元、3.48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1.8%、35.58%。但对于这两份重大合同,ST鹏博士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事先告知书》指出,ST鹏博士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学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等人参与相关审议或者合同签订,并在年报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事先告知书》显示,ST鹏博士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道丰”)曾参与投资深圳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利明泰”)。深圳利明泰经过分家分产,上海道丰对深圳利明泰长期股权已发生资产减值,但未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导致ST鹏博士2012—2015年虚增利润或资产。2016年末,上海道丰所有的3笔债权资产中,有2笔已确定无法收回,上海道丰未及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ST鹏博士2016—2019年虚增资产。2020年,杨学平安排深圳一声达与上海道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道丰未将相关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导致ST鹏博士2020—2022年年报均虚减净资产。 2 涉多项违规劣迹斑斑 3 立体化追责净化市场生态 3月28日,ST鹏博士除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市场告知书外,还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青岛证监局认定公司还存在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800万元等违规行为,上交所已于第一时间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将同步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依规严肃处理。 上述两项罚单显示,ST鹏博士在过往数年间,涉及重大交易未披露、业绩预告不准确、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多类违规,可谓劣迹斑斑,充分暴露出公司长年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多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ST鹏博士近年来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多次触碰红线,被监管机构持续紧盯,并多次作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对公司定期报告中存在地可疑事项,上交所予以持续关注,多次发函问询提示风险。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8年以来,上交所连续5年对公司年报发出问询函,重点关注公司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股权转让款及股权投资、资产减值计提等事项,要求公司多次提示风险。同时,上交所对公司前期多次资产交易行为予以重点关注,连续多次发函问询。 针对持续监管中发现的公司违规事项,监管机构更是“一路红灯”,予以警示和惩戒。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针对公司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及时、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上交所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和监管警示多达10余次。 3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穿透式监管、严肃整治造假多发领域、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和强化全方位立体式追责。 今年以来,证监会对多家涉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的人员广度、惩处力度和追责维度都大幅提升。 从事先告知书的情况来看,ST鹏博士本次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资产减值计提不实等违法行为,无疑将面临立体式追责打击。除承担证监会行政处罚巨额罚金外,达到刑事立案移送标准的责任人员还将面临刑罚重责。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800万元,严重侵害公司利益,公司及董监高更需要勤勉尽责,依法积极履职,及时展开追偿行动,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负责人多次强调,要依法从严监管市场,对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强化早期纠正,对各类风险及早处置,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重点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重点严打。对ST鹏博士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持续监管历程,从早期违规的监管警示到严重违规的千万罚单和十年禁入,无疑是这一理念的直观呈现。 一位律师对记者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因此,购买了该公司的股民可以在有效期内对ST鹏博士提起索赔诉讼。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