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为中文文书之中的一种书写习惯,又可分为两种:挪抬与平抬。1949年后,此种书写习惯已逐渐不再使用。 挪抬指的是为表示尊敬,在人名及称谓的前面留一个字的空白(相当于一个全角空格“”)。平抬,是更加尊敬的书写方式。使用时将人名直接换行顶头(换一行顶格书写)。从前常用在君臣的往来公文。 扩展资料 国际贸易术语“抬头(Title)”狭义上是指单证的最终受益人,如商业发票的抬头是买方(通常是货物的收货人);提单的抬头是提单的所有人,一般是收货人(通常是货物的买方),指示提单就是最后的被背书人;无记名提单应该是持有人等。 汇票或支票的抬头为受款人(通常为货物的卖方),有三种抬头: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抬头(来人抬头)。广义上“抬头(Title)”是指单证填制的所有关系人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抬头 (国际贸易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抬头 (中文文书书写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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