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退換貨原則 「皇冠文化集團」提供會員七天的商品鑑賞期,會員在網站中所購買的書籍,可以進行退換貨(詳細退換貨原則,請見同頁下方的「退換貨需知」)。 若要辦理退換貨,請務必在收到書籍後七日內電洽客服中心,客服專線(02)2716-8888轉分機114或303,客服人員將會與會員確認退貨原因,請將書籍連同發票寄回本社,待本社收到書籍後會立即為您辦理。 提醒您: 若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貨,郵資部分須由會員自行負擔,且不退回處理費。
若欲退貨的商品,是參加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促銷書籍(如任選x本xxx元的活動),不可單品退貨,須將套組商品全部一起退回。
如遇退換商品有使用紅利點數,恕無法退回、亦不找零或退換現金。
會員訂購後若大量退換貨,由於已造成作業上之困擾,故本社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其會員資格辦理。 換貨需知 書籍:
除了瑕疵商品,會員退回的書籍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書籍、附件、內外包裝、隨貨文件、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包括外封膠膜拆封不退)。 影音商品(如錄音帶、CD、VCD、DVD等):
為維護智慧財產權,上述之商品若已被拆封將無法接受退貨退款。但若商品有瑕疵,可為會員辦理換貨。(請務必詳細描述瑕疵狀況,我們將依所描述之情形進行測試,若經測試後未有相同之情形,我們會將原商品寄回給會員) 皇冠雜誌:
雜誌退訂,請在第一次收到雜誌後,七天鑑賞期內電洽客服中心,客服專線(02)2716-8888轉分機303,114客服人員將會在與會員確認退訂原因後,立即為您辦理退訂事宜,請會員將雜誌及贈品、連同發票一併寄回本社(若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訂,郵資部份須由會員自行負擔),嗣後均恕不接受退訂。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