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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社会活动假 20.独生子女护理假 21. 育儿假 一、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法定节假日 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 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四、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五、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六、婚假 目前延长婚假也是各地积极在推进的事情,基本上大部分地区的婚假都已经达到了10天,只有极少数地区仍然是3天,如广西、广东、湖北、湖南、四川。婚假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七、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有“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14周即98天。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八、产前假 即女员工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可享受一定的带薪休假时长,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相关法律规定: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第十条: 九、陪产假(男方)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在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男方的陪产假(福建称照顾假、青海称看护假)。
十、孕期产前检查假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十一、哺乳假 哺乳假是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后,妈妈每天都可以享受在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十二、痛经假 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辽宁等在内的20多个省份,均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最多能达到3天。
十三、保胎假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相关法律规定: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2〕2号):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十四、节育假 节育假是指:凡是自愿落实节育措施的人享受的假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十五、丧假 即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有婚姻关系的),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十六、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个人的累计工作年限应该是包括但不限于现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十七、工伤假(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十八、探亲假 职工享受探亲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参加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
十九、社会活动假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二十、独生子女护理假 国家对父母护理假并无统一规定,具体的天数和实施细则主要由各个地区自行制定。因此,不同地区在父母护理假的天数、适用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
二十一、育儿假 自2021年来,各省市逐渐推出育儿假,时间从5-20天不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最后,给大家汇总一下各地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安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