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标题咨询:关于非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毕业人事代理的问题提交日期2019-01-10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2005年毕业于郑州白求恩医学专修学院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并于2007-2009年在郑州大学临床医学毕业的成教(脱产)本科,以前档案在西平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在于新蔡同安医院工作,目前因为中级主治医师考过后需要聘,单位要人事代理,现档案已经从西平提出来了。现去新蔡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说我是自学考试文凭,不能办理人事代理。河南省2018-06-30的文件取消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办理手续,是不是就能办理人事代理了,请问,我办理人事代理该如何办理,省里有取消后怎么办理的文件吗?晋职称聘任该怎么办?希望能解决我的问题,再次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19-01-11回复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4年12月,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2014】90号),其中第一条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经了解,您现在新蔡县工作,且档案已通过西平县人才中心正常转出。目前申请在新蔡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我们积极与新蔡县人才中心联系协调,您可以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密封完整的档案到新蔡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感谢来信! (责任编辑:) |